国联泓安3个月定开债券A,国联泓安3个月定开债券C: 国联泓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、赎回、转换业务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24-07-29 11:16 点击次数:73
国联泓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
第三个开放期开放申购、赎回、转换业务的公告
公告送出日期:2024 年 07 月 16 日
基金名称 国联泓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简称 国联泓安 3 个月定开债券
基金主代码 017830
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、定期开放式
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09 月 27 日
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公开
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
公告依据 以及《国联泓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
资基金基金合同》、《国联泓安 3 个月定期开
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》
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07 月 18 日
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07 月 18 日
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07 月 18 日
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07 月 18 日
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 国联泓安 3 个月定开 国联泓安 3 个月定开
金简称 债券 A 债券 C
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
易代码
该下属基金份额类别是
否开放申购、赎回、转 是 是
换业务
国联泓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
称“本基金”)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、赎回、转换
申请。2024 年 07 月 18 日为本基金的第三个开放期起始日
期。
根据《国联泓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
金合同》、《国联泓安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
招募说明书》,本基金办理申购、赎回、转换业务的开放期
为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(含该日)不少于 1
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。本基金本次
办理申购、赎回、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4 年 07 月 18 日
至 2024 年 07 月 22 日共 3 个工作日。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
运作模式,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、赎回、转换。管
理人有权根据本基金的申购、赎回、转换情况调整本次开放
期。
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
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,但基金管理人
根据法律法规、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
停申购、赎回时除外。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
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《基金合同》暂停申购、
赎回、转换业务的,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、赎回、
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,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
响因素消除或暂停申购、赎回、转换的情况消除之日下一个
工作日起,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。
申购以金额申请。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
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 元,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 元;通
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,每次最低申购金
额为 1 元;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
额为 1 元,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两类不同的类别。本基
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三档,
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(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);
投资者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,而是从该类别基
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。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:
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
A 类基金份额 100 万元(含)-500
万元
C 类基金份额 0
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,不
列入基金财产,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、销售、注册登
记等各项费用。若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,
需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申购费用。
本基金尚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。
(1)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,调整上述
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。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
照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
在规定媒介上公告。
(2)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
率或收费方式,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
照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
在规定媒介上公告。
(3)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
同约定,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,
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,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
促销活动。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,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
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,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。
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,每次赎回申请不得
低于 1 份基金份额。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
机构(网点)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 份的,在赎回时需
一次全部赎回。
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,
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,在基金份
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。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(不
含)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。
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:
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
Y<7 日 1.50%
Y≥7 日 0
(注:Y 为持有时间)
(1)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,调整上述
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。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
照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
在指定媒介上公告。
(2)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
率或收费方式,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
照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
在规定媒介上公告。
(3)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
同约定,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,
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,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
促销活动。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,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
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,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。
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,具体收取
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
金的赎回费率而定。
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:
(1)转换费用=转出费+补差费
(2)转出费=转出金额×转出基金赎回费率
(3)转出金额=转出基金份额×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
净值
(4)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<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
时,补差费=转出净金额×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/(1+转入基
金的申购费率)-转出净金额×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/(1+转
出基金的申购费率)
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≥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,则
补差费为 0。
(5)转入净金额=转出金额-转换费用
(6)转出净金额=转出基金份额×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
额净值×(1-转出基金赎回费率)
(7)转入份额=转入净金额/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
值
(1)转换业务规则
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,且该销售机构同时
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。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
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可相互转换,但可与本公司已开通转换业
务的其他基金进行转换,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详见本
公司相关公告。
基金转换,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。投资
者采用“份额转换”的原则提交申请,基金转换遵循“先进
先出”的原则。
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,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
回状态,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,已经冻结的基金
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。
(2)转换限额
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,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
业务时,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。
(3)交易确认
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
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。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,按照自
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
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
费。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 T+2 日。
(1)名称: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
住所: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6 号
大百汇广场 31 层 02-04 单元
办公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 号玖安广场
A 座 11 层
法定代表人:王瑶
邮政编码:100011
电话:010-56517002、010-56517003
传真:010-64345889、010-84568832
邮箱:zhixiao@glfund.com
联系人:巩京博、徐冉
网址:www.glfund.com
(2)名称:国联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
基金管理人直销电子交易方式包括网上交易、微信服务
号“国联基金”交易等。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
易系统或微信服务号“国联基金”办理业务,具体业务办理
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。
网址:https://trade.glfund.com/etrading/
(1)名称: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住所: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 号兴业银行
大厦
法定代表人:吕家进
客服电话:95561
(2)名称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
办公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
法定代表人:刘建军
客服电话:95580
(3)名称: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住所: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
办公地址: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
法定代表人:陆华裕
客服电话:95574
(4)名称: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住所: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
层至二十六层
办公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
法定代表人:张纳沙
联系人:李颖
电话:0755-82130833
客服电话:95536
(5)名称: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
住所: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9 号
办公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 49 号
法定代表人:宋成
客服电话:400-618-3355
(6)名称:腾安基金销售(深圳)有限公司
住所: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
(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)
法定代表人:谭广锋
客服电话:95017(拨通后转 1 再转 8)
(7)名称: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
办公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
法定代表人:其实
客服电话:400-1818-188
(8)名称: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 6211 单元
办公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
际大厦 903~906 室
法定代表人:陶怡
联系人:张茹
电话:021-20613999
客服电话:400-700-9665
(9)名称:蚂蚁(杭州)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
室
办公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 层
法定代表人:王珺
联系人:韩爱彬
客服电话:4000-766-123
(10)名称: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
办公地址: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
楼
法定代表人:吴强
客服电话:4008773772
(11)名称: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
办公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
楼
法定代表人:李兴春
客服电话:400-921-7733
(12)名称: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
法定代表人:王建华
客服电话:400-080-3388
(13)名称: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4 层 401-2
办公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
中心 D 座 401
法定代表人:王伟刚
客服电话:400-0555-728
(14)名称: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
楼 1102 单元
办公地址:
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102、
法定代表人:张俊
联系人:张蜓
电话:021-20219988
客服电话:021-20292031
(15)名称: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 弄 15 号 526 室
办公地址: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 号
法定代表人:尹彬彬
联系人:兰敏
电话:021-52822063
客服电话:400-118-1188
(16)名称: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
办公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 号 10 层 1206
法定代表人:彭浩
客服电话:400-004-8821
(17)名称: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
办公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的太平金融
大厦 1503-1504 室
法定代表人:王翔
联系人:俞申莉
电话:021-65370077-209
客服电话:400-820-5369
(18)名称: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
住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 号(写字楼)1 号楼 4 层 1-
办公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
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7 层
法定代表人:邹保威
客服电话:95118
(19)名称: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
住所: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
办公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 2008 号新洲同创汇 3
层 D303 号
法定代表人:杨柳
(20)名称: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
住所: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 799 号 506 室-2
法定代表人:马永谙
客服电话:021-50701082
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增加、更换其他机
构销售本基金,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示。
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。
基金合同生效后,在封闭期内,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
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
金份额累计净值。
在开放期内,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
日,通过指定网站、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,分别
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
计净值。
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期申购、赎回、转换业务事项
予以说明,上述业务的办理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。投
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,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招募
说明书。
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
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(T 日),在正常情况下,
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+1 日内(包括该日)对该交易的有效性
进行确认。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,投资人应在 T+2 日后(包
括该日)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
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。若申购不成功,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
给投资人。
销售机构对申购、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
生效,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、赎回申请。申购、
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。对于申购、赎
回申请及申购、赎回份额的确认情况,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
妥善行使合法权利,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
产生的后果,由投资人自行承担。
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,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业务
规则,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,本基金管理人将于调
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。
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官方网站(www.glfund.com)
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-160-6000 或 010-5651
风险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
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
最低收益。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
合同和招募说明书。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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